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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和检测需求
发布时间:2020-05-08   点击次数:703次

新冠疫情防控和检测需求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包括: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各地要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和检测需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均应当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各级疾控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二级医院、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也应当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地区,特别是陆路边境口岸,要选择1家综合实力强的县级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实现县域内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落实实验室备案或准入要求,依法依规检测 
新冠病毒检测应当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包括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和疾控机构开展。医疗机构开展病原学检测应当具备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资质,且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10〕194号)的要求,具有PCR实验室条件。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符合《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国卫医发〔2016〕37号)要求。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剩余样本处理 
各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应当符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有关规定,并执行《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国卫办科教函〔2020〕70号)要求,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区域实验室剩余生物样本处置意见,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样本的使用、保存与销毁等工作。
在疫情期间仓促上马的PCR实验室,尤其应充分重视 
1、PCR实验室无论是新建、扩建、或是改建项目,都不单纯是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与实验家具,需要系统的整体考虑: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强弱电、给排水、供气、通风、空调、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
2、PCR实验室规划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建筑结构、自动控制、生物安全、暖通净化专业。PCR装配式实验室更需要同时精通实验室使用知识和建筑知识作为技术基础,重视所有生物安全的防护措施:气流组织、压差梯度、消毒净化、外排处理等。
3、常见错误
–PCR实验室围护结构密封性不达标;
–追求低成本,控制系统过于简单,现场调试困难,运行阶段PCR压差梯度不稳定,造成安全隐患;
–生物安全柜采用半排型,未设联动的补风口;
–排风口设置位置错误,送风口未设高效滤网;
–追求低成本,传递窗互锁功能缺失;
–缓冲间的门无闭门器,无互锁功能;
–使用带循环的室内机,如风机盘管和多联机等,造成内循环造成的气流紊乱和积水生菌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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